文化論壇
標題:
自由之路漫漫,上下求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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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朱培恒
時間:
2019-6-25 21:29
標題:
自由之路漫漫,上下求索!
最近幾次聽了幾次音樂會,特別驚歎這些音樂家是怎麼配合默契,百人合唱團,幾十種樂器,每一個音符都是精準無比。
但是我一直的印象,是老外很自由散漫,都是個人英雄主義,注重表現自己,而缺乏團隊精神。
可是音樂會卻是完全兩樣啊,整齊劃一,沒有任何個人主義。
所以我不禁懷疑,是不是我以前對自由的認知出現了偏差。
墻內人士認識的自由,跟西方世界的真自由是有差別的。
前面我寫過,規矩使人自由,自由是建立在對秩序的尊重基礎上的。
如果你說,我有隨便吹喇叭的自由,我有隨便敲鼓的自由!我高興!
那一場音樂會會變成什麼?大家有經過樂器補習班嗎?可以想象那種菜市場一樣的亂糟糟聲音。
自由,是大家都遵守一本樂譜,都遵守一位指揮的命令。
在此基礎上,盡情表現你對樂器的掌握。
西方人崇尚自由,但是他們充分尊重公共秩序。
不會像瘋躍這樣的人理解的,我自由啊,所以我口無遮攔可以隨便罵你。
他認為的自由,是建立在對別人自由的踐踏和侵犯上的,這不叫自由。這叫強盜。
罵人,是可以上法庭的。因為你侵犯了他人的名譽權,侵犯了他人平靜生活的自由,還可能有誹謗罪。
這裡人都不會罵人的,更不會動手,連自己孩子打了都犯法的。
因為人人包括孩子都有不被打的自由。
又想起幾個月前有幾位國內遊客在斯京被警察扔到墓地的新聞。
那一家人可能在國內自由慣了,他們想自由在別人的大廳休息,他們想自由在別國的大街上大喊大叫。
但是他們妨礙了酒店的自由,妨礙了鄰居的自由,於是被警察強制帶走。
瑞典人有點懵逼的,從沒見過這種現象。
他們處理糾紛,經常這樣子,把雙方一個帶到城北一個帶到城南,遠離,然後讓他們自己回城,路上自己冷靜冷靜,就不再生氣了。
結果也是文化語言不通,被誤解把人扔到墓地。(西方人對墓地的理解也不一樣,以後單講。)
國內法治之路長矣,自由民主之路長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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