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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則商業回復
作者:龍德寺資訊網  出處:龍德寺資訊網  時間:2015-09-09 22:46:36  點閱:?
師傅您好!我是朱XX,XXX文化創意有限公司的創始人。我們是一家提供3D攝影服務的公司。
目前創業有一些疑惑,希望得到您的指點。現階段我的公司是在創業的初級,所以問題也比較初級,請您見諒:

1. 如何找到優秀的合夥人?
我在創業的路上,常常頭疼人才難覓。合夥人更是難找。
優秀的人有大視野的人,如BAT出來的,我拿什麼可以吸引他們呢?我們小創業公司,只有一腔熱情和理想,還沒有被市場認可和證實,沒有高工資。請問怎樣才能吸引這些優秀人才留下呢?

如果是創業團隊還沒有被市場認可,那麼尋找合作人可以從行業中對你的公司發展有興趣的人(這些人有不少),而不是想從大公司挖人,一方面大公司出來的人成本太高,第二是大公司出來的人很是不適合小創業團隊的,對公司發展初期的團隊穩定性沒有太大幫助,反而有導致公司一下子起點太高而沒有辦法持續發展的可能。
目前大陸最不缺乏的就是想自己創業的人,所以前期合夥人是比較容易找到的。將大家的核心優勢進行溝通,合理分配股權比例或分紅比例,是不難找到人的。


2. 銷售傭金的比例如何設定?
我們公司在銷售人員的傭金問題上出現過爭議。
銷售人員期望得到合同價20%~30%的傭金比例,然而我們的產品淨利潤並不高,不足以支持這麼高的傭金。一個方案是提高單價,這樣能支持這樣高的傭金,但客戶不能接受。。。。,如果給銷售人員20%以上的傭金,扣除成本公司就幾乎沒有利潤了。
於是有兩位銷售人員表示他們獲利太少,沒有動力去做,就不幹了。
所以我想請問,遇到這樣的問題,傭金比例該如何制定?

在公司發展前期,最好的銷售就是老闆自己,所以建議初期先自己開發客戶。等業務穩定之後再招聘業務人員。對於業務人員的薪水,只要不低於行業平均水準都可以招到的,而如果要低於行業平均水準,就必須要考慮公司是否有存在的必要了。而在必要的時候,可以給予員工一定比例的分紅權,讓員工以公司主人的身份去談業務。

3. 關於尋找投資的竅門?
我們見的投資機構蠻多,但是由於商業模式不明朗,很多投資機會不了了之。
後來有位投資人跟我們透露,我們的融資金額不專業。
我們本來期望的融資金額是500萬人民幣出讓XX%的股份。
這位投資人說,你們應該定在400萬或800萬比較好。一般大陸天使投資機構的投資經理權力上限是400萬,400萬以內的投資比較容易拿到。而超過400萬,可能要動用投資總監等部門,難度增加。而這個層級的權限上限大約在800萬,如果動用了他們,不如直接要800萬。你們要500萬不高不低,很尷尬。
所以我想請問,種子階段是否有這樣的說法,某個級別的投資會比較容易拿到?因為我們在規劃一個種子階段的項目,所以比較想瞭解這方面的訊息。謝謝!

在融資階段確實有這樣的資金標準的,但是各個公司會稍有區別,一般行業都是這個標準。在商業模式不明朗的情況下,拿到資金的可能性是很低的,建議先用自己的資本先運作一段時間,將模式理清,同時和投資人保持良好溝通,也讓有興趣的投資人協助你整理商業模式。
理念上的商業模式和實際運作的時候會有很大的不同,甚至是完全相反,所以投資有人這樣的顧慮是完全可以理解的。最好的辦法就是在用自己資本運作的過程,讓投資人參與進來,給予實際的指導意見,對融資順利有很大的幫助。


4. 創業過程中有新項目,要成立新公司,與原公司的股份如何處理?
原公司做的項目太多,幾乎錯過了融資的時機。所以我們想把這個項目獨立出來單獨運作。
關於這個項目的情況:
4.1  原公司裡有四位股東,其中一位與新項目沒有關係,我們想理清新項目的利益關係。
4.2  想保護新公司,以免原公司控股情況發生變化,會影響新公司的股份構成。
4.3  新項目要動用原公司的部分資源。要開發這個APP,所使用的人力、技術都是原來公司的。
我們既要保證原公司有利益,又要保護新公司,因此設想新公司有以下幾位股東:
與新項目有關的三位股東按投入度持股,原公司少量持股。
不知道這樣的設計是否合理?未來是否會有隱患?謝謝!

按照投入持股問題不大,實際操作人應該佔有更多股份,這樣新公司運作才會更順利。一個可能存在的隱患是新公司股東和原公司股東重合度很高,在今後的業務上可能有衝突(原公司可能也會發展這塊業務),另外可能的隱患是股東對新公司的投入程度(時間、精力、資金、人脈和其他資源等)不夠,導致對新公司業務的發展和未來規劃不一致,最終新公司發展難以持續。

你可以考慮完全從原公司獨立出來,重新尋找感興趣的股東進行資金和資源的投入,如果新公司和原公司可以有合作更好,沒有合作那就尋找其它行業合作方包括人力和技術上的合作,這樣項目更加純粹,也更簡單,更容易獲得成功。目前你的這個股東結構比較偏向公司內部創業,因為有3個股東都是兩家公司持股,而公司內部創業成功的可能性是不太大的,因為太多利益的糾結,最終往往失敗在關係處理上,而不是業務發展上。所以,個人比較建議完全獨立,和原公司徹底拆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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