蘇格拉底的因果法則可歸納三種基礎:「多因一果」、「多因多果」、「亦因亦果」。
一個結果產生之前,必有無數因所形成,而單一因子不會產生任何結果,即「無緣境」,這是極其重要哲學觀,也是現象界的「第一因」。中國佛教假名「空」,中國道家假名「無」(炁),南傳佛法稱之「淨色」(空間;地水火風;不動名形)。
古往今來有不少先哲把第一因假設成「唯心」是起於時代背景不允許「無形實體」存在,而真正原因是漏洞百出的思想往往有背離因果法則疑慮,從而產生極其嚴重矛盾衝突,無法成就出一個圓滿價值體系。
如此,在不得已情況,一方面為了逼出價值體系,另一方面又要避免流於不可知論,才假設成「唯心」,實際上在先哲思想體系中都知道第一因是「唯物」。
比如說不能假定一個「無形實體」成為第一因,如不然盤石建立在迷信基礎就成就不了形而上,更沒有圓滿價值體系,而任何衍生辯證必定一直錯下去而無從因明,越辯越模糊,誤區越來越大,最終得到結論是缺乏形而上基礎,卻充滿了形而下主義。
先哲必是唯物主義,假如是唯心主義就不可能發現因果法則,而因果法則也不適用於唯心主義,因為在其中會一直莫名其妙產生誤區。
一言以敝之:所謂現象界因果法則的「第一因」是物質、盤石,而且百分之百是不動方,假如是動方就不可能成為「第一因」。